感悟分享
小黄买了一套二手房后长期没有入住。3年来,他一直以屋顶天沟漏水为由拒付物业费。目前,福州仓山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,判定小黄付款。
2003年,金山某小区建成后,某物业公司入驻小区。2005年,业主林某将其名下商品房卖给小黄,但小黄购房后一直没入住。
2006年开始,物业公司与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,向业主收取物业费。小黄以所购房屋天沟漏水为由拒绝交费,一拖就是三四年。
物业公司协商不成较终将小黄告上法庭。今年4月,仓山法院受理此案。在公告通知后,小黄也不答辩和应诉。
今年8月,法院开庭审理时,某物业公司辩称,小黄以房屋天沟渗水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,但实际上该公司曾多次联系业主和开发商协商修缮之事,但小黄购房后长期入住,对修缮之事也不积较配合,根本无法进行修缮。
物业公司认为,天沟渗水是房屋工程质量问题,而物业公司的职责是帮助协调业主与开发商的关系,并不承担工程质量责任。业主以房屋质量问题拖欠物业费,没有道理。
由于小黄未到庭参加诉讼,也没有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据,法院视其为自愿放弃诉讼权利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物业公司提供的证据来源合法、内容真实,能够证明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事实。小黄作为小区业主,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。法院遂判决小黄支付拖欠物业费3000余元。
2003年,金山某小区建成后,某物业公司入驻小区。2005年,业主林某将其名下商品房卖给小黄,但小黄购房后一直没入住。
2006年开始,物业公司与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,向业主收取物业费。小黄以所购房屋天沟漏水为由拒绝交费,一拖就是三四年。
物业公司协商不成较终将小黄告上法庭。今年4月,仓山法院受理此案。在公告通知后,小黄也不答辩和应诉。
今年8月,法院开庭审理时,某物业公司辩称,小黄以房屋天沟渗水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,但实际上该公司曾多次联系业主和开发商协商修缮之事,但小黄购房后长期入住,对修缮之事也不积较配合,根本无法进行修缮。
物业公司认为,天沟渗水是房屋工程质量问题,而物业公司的职责是帮助协调业主与开发商的关系,并不承担工程质量责任。业主以房屋质量问题拖欠物业费,没有道理。
由于小黄未到庭参加诉讼,也没有书面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据,法院视其为自愿放弃诉讼权利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物业公司提供的证据来源合法、内容真实,能够证明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事实。小黄作为小区业主,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。法院遂判决小黄支付拖欠物业费3000余元。
- 上一个:物业管理公司应如何对业主的装修进行监管
- 下一个:新《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》案例分析

